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营造良好的校园网应用环境,规范校园网使用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第82号令)、《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成都工业学院校园网(CDTUNET)是由学校投资建设,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建立的计算机综合信息网络,并接入互联网,实现信息的快捷传输和资源共享,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是校园网规划、建设和运行的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校园网的业务受理、故障处理和业务咨询等工作,并负责与各运营商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校园网作为学校的资产,必须认真爱护、正确使用,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相关责任人应予赔偿,情节严重者依法移交有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谨上网,并不得在连接校园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第六条 校园网的所有财产(网络设备、综合布线系统、通信管井等)归学校所有,由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代表学校进行管理。
第七条 未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入校园网,不得将校园网延伸至校外或将校外网络引入至校园内,不得进行校内通信线路施工,不得利用校园网开展赢利性经营活动。
第八条 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网络安全人员,管理本单位内的网络,根据需要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处可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九条 严禁私自架设任何路由器、代理网关、NAT转换器等设施,以避免对校园网络通信产生不良影响。对于私自架设上述设备者,信息化处将终止其网络服务,且因私自架设以上设施所产生一切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建设校园网的子网,但应服从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的统一规划与管理,子网建设的设计方案由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批准并备案。
第十一条 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对校园网的网络结构、配置策略和使用方法等进行调整、变更和隐患排除等工作,或因其他特殊原因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时,经学校批准后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可以暂时关闭校园网。
第十二条 各单位利用校园网传输业务信息,由本单位负责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谋划和统一部署全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统筹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校内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关于成立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成工院﹝2018﹞80号)文件要求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学校对在校内计算机网络上开展电子公告服务和利用电子公告发布信息行为的管理,按《高等学校计算机网络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教社政【2001】10号)执行;这里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以BBS及其直接的扩展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第十五条 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执行。
第三章、网站建设与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网站(主站及二级院系、部门网站)是学校对外宣传、国际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为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提供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服务的重要途径。网站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建设、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按统一技术平台和软硬件资源,通过站群系统平台实现集中建站;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网站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
第十七条 学校网站(主站及二级院系、部门网站)通过学校站群系统统一建设、发布,非学校站群系统建设的网站需要报网管中心、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八条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承担学校网站的具体管理职能:负责学校主站总体结构设计及网站内容安排,党政办协助更新“学校概况”等栏目的内容;负责学校主站、弘毅思政网内容的审定、审核;负责学校主站信息更新;与网管中心一起负责学校主站内容的定期备份,网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其他特殊栏目(如“学校概况”、“信息公开”、“招生就业”等)及二级常用链接由所属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 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校园网保密管理及涉密内容的审核,凡在网站上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给国家、学校造成损失的,追究本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条 学校二级院系、部门网站由该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负责,相应配备一名专(兼职)网站安全员负责具体工作:本单位网站的结构设计及内容安排、信息审核、内容更新、备份。各单位(部门)须建立二级网站的内容更新机制,负责各自二级网站的内容发布与维护,网站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确保发布内容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和及时更新。
(1)二级网站整体设计应美观协调、简洁明快,能够反映成都工业学院风格、办学精神及本单位特色。机关部处的二级网站的设计风格须与学校主页基本保持一致;院系等教学科研机构二级网站的栏目原则上须包含单位概况、机构设置、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新闻动态、联系方式,其他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进行设定。
(2)二级网站美工设计需参照《成都工业学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使用标准化的学校标志、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
(3)二级网站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保密法规,杜绝发布涉密信息及不良信息。不得在二级网站中随意设置网络链接,如网络广告、网上电影、网络游戏等,防止将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接入学校网络。
(4)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发布的信息时,须与学校保持一致,保证其准确性。
(5)宣传部、党政办和网管中心对二级网站的运行状况、信息维护情况进行监控。
第四章、网络安全员基本职责
第二十一条 统筹本部门信息系统、网络建设和相应规章制度(含网络安全)的建立,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二条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网络设备、计算机硬、软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放在本部门的校园网公用设备管理)。
第二十三条 负责本部门网络及信息的安全保密管理和宣传工作;对必须保密的信息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应及时向校保密办提出并备案,否则发生泄密等事故,责任自负。应定期检查计算机(尤其应该注意机房及实验室),清理病毒及黑客程序,以保障各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
第二十四条 负责本部门办公、网站等信息系统及基础数据的维护更新、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和应用系统的培训工作,网管中心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服务。
第二十五条 各业务及职能部门的网络安全员还应帮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如教务处网络安全员负责对各系、部、室、中心的教学秘书及主管教务的负责人的教务综合管理及服务平台的系统使用培训和咨询服务)用好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和检查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更新维护。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过去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成都工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