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把高等教育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高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力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有较大改善,全面提升我省高等学校的课程建设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现就2007年四川省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高职高专院校(包括成人高等院校,以下同)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本科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高职高专申报课程应体现高职高专的办学定位和教学特色,申报课程应在高等学校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条件),并应为本校专职教师。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二、申报限额与课程分类
2007年度,我省拟评审产生省级精品课程120门左右。本科院校推荐课程每校原则上6门(本专科在校生达到2万人以上规模的院校原则上8门),“211”重点建设大学原则上10门,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4门。其中,本科课程分类以教育部1998年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另外增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类。高职高专课程分类以《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共19个基础课程类别为准。
已评选为2003年度至2006年度的省级精品课程可以在学校统一规划下,推荐参加2007年度的国家精品课程的省级评选,推荐课程数目“211”学校不超过6门,一般高校不超过2门。各校应在《2007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一)备注栏中注明“××年已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三、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1、申报时间:各高校应于4月6日前按要求将2007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一)和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报送我厅高教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gaojiaochu_sc@126.com。上报材料用资料袋装好,每门课程的申报表装一个资料袋,资料袋封面注明学校名称、课程名称、课程层次(本/专)、所属一级学科名称、所属二级学科名称。已评选的省级精品课程参加今年国家精品课程评选的,仍需报送申报表。各校应于4月20日前将精品课程内容(包括申报表)上网提供专家评审。
2、确保网上运行:(1)已评选为2003年度至2006年度的省级精品课程必须全部上网,并保证正常网上运行,确保资源共享。凡是评审检查中有课程打不开网页,无法向各校开放的,省教育厅将作出警告,直至取消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等处理。(2)本次上报的课程凡打不开网页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3、确定联系人:为加强管理,请各申报学校分别确定一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具体负责人”(以下简称精品课程负责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申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并请各校将本单位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信息(见附件三)于4月6日前传真至028-86117120。
四、评审原则、程序及评审时间:
今年省级精品课程评审仍然坚持“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初审筛选、终审评议、网上公示、论文检索”等环节和程序进行评审。我厅拟于4月20日起组织专家对省级精品课程进行评审,并在此基础上按教育部的要求推荐部分课程申报国家精品课程。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优化省级精品课程的学科分布结构,本年度评审将考虑精品课程的学科和专业分布。现将近四年我厅评审公布的521门省级精品课程(见附件四)附后,对与已入选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入选数量已经较多的课程,将限制评审。
2、教育部高校精品课程的有关情况可登录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进入工作链接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查询。本文件有关附件可登录http://www.scedu.net点击“高教处工作”下载。
附件一:2007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二:2007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三:2007年度高校精品课程负责人信息表
附件四:2003年至2006年四川省精品课程分学科分布情况一览表
二○○七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课程 申报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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