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高函〔2010〕3号
关于开展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的《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的要求,今年国家精品课程的推荐上报时间将提前到3月底。为保证我省推荐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限额
已评选为2003至2009年度的省级精品课程可以在学校统一规划下,推荐参加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省级评选。推荐限额为“211”学校6-7门,一般本科高校、示范型高职院校2-3门,其他高职高专院校1门。
二、申报要求
各校应填写《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一)、《2010年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二),连同推荐公文于3月1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gaojiaochu_s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课程的申报表应于3月10日前挂在该课程网站上。
三、申报注意事项
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国家精品课程鼓励不同种类课程申报,对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4门(含4门)的同种课程,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大学英语和“两课”部分课程除外)。医药类课程因专业主要课程设置的特殊要求,对于入选国家精品课程门数已经超过6门(含6门)的同种课程,今年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同时,对与限报课程内容相似的课程也将严格控制。
请各高校认真学习《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做好国家精品课程的建设规划及本年度的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一: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二:2010年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三: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
(以上附件请在四川教育网“高教处工作”栏目下载)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